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政政策
 
食品出口香港的各项规定供港食品企业要重视
资料来源:富汇同泰      时间:2017-12-18
    自2014年8月1日起,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正式实施、与香港以往执行标准相比,《规例》规管的产品种类和农残项目均成倍增加,对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介绍,《规例》对进口或在香港生产消费的所有食品中有可能的除害剂残留制定了明确的管理措施和限量要求,涉及供港食品584种/类,所要求的内容,远远多于和高于现行香港标准和内地法规标准规定的范围和要求。
    《规例》正式实施后,香港将增加供港产品检测项目,加大对进口食品的抽查频率,对抽检不合格进口食品将罚款5万港元,势必会大幅增加供港食品企业的出口难度和生产成本,对大陆的供港食品农产品出口产生较大影响。
    为此,编者提醒各供港食品农产品企业要加强人员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掌握《规例》相关内容要求;要加强对原料质量安全的把关,特别是加强对种植过程中农业化学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把控。建立并完善企业产品质量自控体系、产品溯源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组织生产,将《规例》可能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此外,应积极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多渠道向香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加强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沟通联系,及时沟通联系香港进货商,明确贸易合同条款,合理安排供货。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行政政策

 联系邮箱: yxzx@fuhuitongtai.com
 
您来访的目的是了解: 富汇同泰 同泰油脂 茶籽油 菜籽油  
深圳市富汇同泰粮油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粤ICP备13022109号
微信公众号
微商城